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、吉林省财政厅关于《2015-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》和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《2015-2017年大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按照“自主购机、县级结算、直补到卡”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工作。现将全年补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:
一、实施情况
2016年我市全年共使用补贴资金:3821.154万元 ,补贴农机具2113台(套),受益农户1344户。补贴资金已全部兑现。发展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户,省级补贴1185.654万元。
二 、严明工作纪律
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农财两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"三个禁止"、"八个不得"等有关规定,严格管理好所属事业单位及本单位干部职工,按照"四个严禁"的要求,确保做到"不向农民收费,不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,不向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收费,不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及农民收费"。按照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》,建立完善"教育、制度、监督、改革、纠风、惩治"并重的补贴工作监督制度,确保各项纪律规定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。
三、工作措施和责任
市农机局、市财政局建立健全了“谁办理、谁负责;谁核实,谁负责”的责任追究制度,形成了各负其责、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。一是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,市纪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农机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工商局、各乡(镇)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工作领导小组,共同研究补贴政策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。二是强化市农机局管理机制。组建了由市农机局领导、相关科室、市财政局农财科、市农机监理站,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具体实施工作。三是明确了市财政局的职责。全程参与购机核查、及时拨付补贴资金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。
四、严格执行公示、举报制度
按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渠道,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和信息公开。公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、操作流程、购机农户信息、资金兑付等相关内容。设立举报电话,由专人受理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工作,及时调查处理上级管理部门交办及群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反映的农机购置补贴有关问题。
五、规范操作
一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网络化管理,统一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。二是加强补贴机具登记管理,对所有补贴机具实行了人机合影。三是加强补贴机具的档案管理,要求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,所需资料必须齐全,否则不予受理。四是加强补贴机具牌证管理,对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,由市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等相关手续。
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,立足我市实际,迅速行动,确保了2016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,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我市将在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操作,提高工作效率,为我市实现农业机械化,作出更大的努力 。
大安市农业机械局
2016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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